河南司法厅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简介——
王※方故意杀人案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案件名称:王※方故意杀人案二审
审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承办人:陈雷
职务职称:律师
受援人:王※方,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无业,住开封市内环东路※号,现羁押于开封市看守所,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正文:
一、案情简介
2007年5月份,开封市内环东路※号居民王东方将邻居王福如纵火烧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11月6日作出(2007)汴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王※方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二、援助过程
1.接受指定辩护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王东方送达“(2007)汴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后,王※方不服该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陈雷律师为王※方提供法律援助进行二审辩护。
2.阅卷
陈雷律师在接受河南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王※方辩护人后,到河南省高级法院找到案件承办法官,详细查阅并复印了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及时会见了王※方,在阅卷过程中陈雷律师发现本案一审还有一被告是王东方前妻程※,因帮助王※方逃避法律制裁犯了窝藏罪。
3.会见受援人
在开封市看守所会见王※方的过程中,陈雷律师发现王东方身材矮小,肢体僵硬,说话语无伦次,胆小怕事,似乎有精神病;据王※方讲本案被害人王福如是个女哑巴,但是本性凶悍,在街坊邻居当中口碑很差,王※方之所以把王※如纵火烧死,是王※方在扒老房建新房过程中被王※如百般刁难,尤其是王※方新房建成安装空调的过程中,王※如竟然不让王※方往自己家墙上装空调,王※方在王※如的刁难下,多次给王※如下跪请求给一条生路,甚至王※如说她生病是王※方给气的让王※方给报销医药费,最后王※方忍无可忍才一失足成千古恨把王※如烧死了;据王※方讲他从小在开封市社会福利院长大,父亲身体有残疾,母亲患有精神病,另外王※方的姐姐也有精神病;据王※方讲他虽然和前妻程红离婚,但是双方仍然在一起生活,离婚不离家,王※方向陈雷律师提供了程※的联系电话。
4.阅卷和会见后的及时总结
阅卷和会见结束后,陈雷律师总结一下,发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王※方可能属于精神病人;二、本案属于邻里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件;三、本案被害人可能有过错。而要想揭开事实的真相,必须通过程※走访群众。
5.走访受援人前妻程※及部分群众
通过和程※以及部分群众的交谈,知道王※方程※夫妻在建房之前经过了王※如的同意。但是在建房过程中王※如出尔反尔多次阻挠王※方建房,房子盖了一人多高王※如又给王※方扒掉,王※方给王福如下跪,王※如不依不饶。无奈之下王※方求助居委会和派出所,可是居委会和派出所也无法解决。
后来房子在王※如多次阻挠下盖起来了,新房要装空调,王※如又阻挠不让装,王※如拿钢管捣装空调的工人,王※方拨打110报警,派出所来看了现场,王※如是老的女哑巴,派出所也拿她没有办法。
王※方从小在开封市社会福利院长大,父亲身体有残疾,母亲患有精神病,另外王※方的姐姐也有精神病。
在得知陈雷律师是为王※方辩护的律师后,好多群众自发赶来,向陈雷律师叙述王东方善良老实、王※如的凶悍蛮横不讲理,叙述了王※如欺负王※方的过程。
最后陈雷律师让知道案情的人书写证词,把知道的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写下来。为了提高证言的客观真实性,同时也为了规避刑事辩护给律师代理的风险,陈雷律师回避了证人书写证词的整个过程。
6.依法取证
陈雷律师第二次去开封时才收集了例如王※星、蒋※丽、刘※梅、王※莲等很多证人证言。
群众自发签字写了呼吁书,详述王※方的诸多优点与好处,要求放王※方一条生路。
陈雷律师还深入社会福利院取得了证明王※方身世、家庭、母亲有精神病的相关证明材料。
陈雷律师到居委会和派出所走访调查王※方和王※如的矛盾根源,居委会和派出所不配合取证。
7.庭前准备
由于居委会和派出所的证明材料无法取得,陈雷律师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由于王※方作案过程中有患精神病的可能,陈雷律师申请法院对王※方做司法精神病鉴定。
由于证人证言需要当庭核实,陈雷律师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在开庭之前,陈雷律师还准备了辩护提纲、发问提纲等材料。
由于是否患有精神病和被害人是否有无过错是决定王※方生死命运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所在,陈雷律师准备重点阐述该观点。另外关于邻里矛盾激化引发的杀人案件也是决定王※方生死存亡的重要依据,所以也必须重点阐述。
在开庭之前,陈雷律师准备了书面的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用红笔画出第9条、20条两处同时着重强调的“对可能属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或者怀孕的妇女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及时进行鉴定或者调查核实”。为了证明精神病嫌疑的刑事犯罪疑犯做司法精神病鉴定是我国刑事诉讼的惯例,陈雷律师还从网上下载了两篇案例来说明,一篇是“http://law.law-star.com/cac/35007322.htm中国法律信息网 -> 检察院动态 -> 正文一名检察官的办案札记:我放掉了杀人犯”,另一篇是“http://www.jcrb.com/zywfiles/ca587532.htm大连沙河口区检察院院长:细小的程序都关乎公正”。
在开庭之前,陈雷律师还准备了书面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因为该纪要明确要求“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8.依法参加庭审,为王※方当庭辩护
开庭时,陈雷律师把社会福利院的证明、街坊邻居的呼吁书、证人证言、《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等当庭递交法院。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陈雷律师发表了下面一系列辩护观点:
一、结合《关于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死刑案件质量的意见》,用红笔画出第9条、20条和两个案例说明王东方案件程序存在瑕疵,应当对王东方案发时的精神状态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二、被害人王※如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
三、王※方具有多处酌定从宽处罚的情节:A犯罪行为属于初犯;B认罪和悔罪态度较好;C道德品行一贯良好;D归案后能够坦白交待;E被害人王福如对于本案的发生具有过错。审判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考虑
四、结合《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说明本案是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五、“街坊邻居的呼吁书”、证人证言等可见王※方在群众中有很高口碑,一贯表现良好,群众的眼光是血亮的、能够鉴别是非好坏的,他们要求给王※方一次生的机会,审判机关可酌情考虑。
三、援助结果
(2007)豫法刑四终字第※※号刑事裁定驳回王东方的上诉。
(2008)刑三复※※号刑事裁定,依法不予核准河南省高院(2007)豫法刑四终字第※※号刑事裁定,并撤销该判决、发回河南省高院重新审理。
(2007)豫法刑四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将该案发回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河南省高院最后采纳了陈雷律师的辩护意见,将该案发回重审。
第三部分 办案感言:
一、到相关部门取证难。
二、为办此案三去开封,裁判结果一波三折,办案过程曲折复杂。
三、法律援助律师的劳动成果被受援人及其家属、受援人的街坊邻居认可,办案律师虽辛苦但仍内心倍感欣慰。
四、社会应当更加关注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