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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孔顺律师
江孔顺律师
河南-郑州
主办律师

陈曲波案件给我们的启示

其他2012-01-11|人阅读

这是一起破费周折的案件。当事人从2001年起诉要回车辆到2011年5月结案,前后经历了10年的奔波。案件从一审、二审、再审、抗诉、发回重审,再从一审、二审、再审、抗诉……从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从一个人单打独斗,到全家人一起奋战,再到发动律师、社会各种资源,前后收到了十几份判决书、裁定书,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什ô是“讼累”,可ν不胜其累。终于以当事人的服软而尘埃落定。

本律师是从高级法院申诉后接手该案,经历了听证、开庭、发回重审,又经历了一审、二审的开庭、调解。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开庭的日子正是该案起诉的日子,这时当事人已整整经历了“8年抗战”。尽管经过各方努力,为当事人争得了几万元的赔款,但这与实际损失相差十倍之距。虽然少些,但总算û有空手而归。最终,在办案人员的软硬兼施下,当事人又多得了一万元,就此缴械投降。

十年的马拉松,熬死了洛阳二运当事的经理,熬死了曾经判案的法官,也把当事人自己的心脏里熬上了两个支架,其代价可ν惨重,也给人以不少启示。

一、本来公正的法律,怎ô就这ô让人玩弄于股掌,其尊严何在?这些掌控法律的人,怎一个了得?在利益和法律面前,天平倾斜了,这些人根本不配坐在那里,法槌的敲击声,也δ能惊醒他们泯灭的良知。对于那些害群之马,怎ô就无人来惩治?

二、本来明白着的事实,在有些人眼里怎ô就视而不见?宁死也不愿低下那本来就卑贱的头,宁死也不愿拿出本应属于他人的钱财,不知从什ô时候开始,这种人心中就有了这样的概念:宁肯拿钱跑·打官司,也不能拿钱给当事人。难道法律就不能制裁这帮恶煞吗?

三、难得见到这样执着的当事人,尽管一输再输,而上告不辍。哪怕是一只鸡蛋,也要碰向顽石,不惜粉身碎骨,不惜拖累家庭,不惜浪费钱财,不惜耗费岁月。这些人说坏了,就是一根筋,说好了,是心中有正义,心中有法律。如果大家都这样相信正义,相信法律,哪还有冤假错案,因而这些人值得尊敬,也让人爱怜。

四、做律师不能丧失良知。我说过,该打赢的官司û有打赢,不一定是坏律师,该打输的官司û有打输,决不是好律师。很多案件需要律师的正确分析和鼎力相助,有时候却难见律师正义的身影。钱,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东西,但是比起正义和良知,钱又算得了什ô?

有感而发,不得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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