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批复溆浦县三家单位棚户区改造工程可研报告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官方网站
整理:罗继平律师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4月30日,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5〕314号文《关于溆浦县天源食品厂棚户区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溆浦县按照国家要求和城 市规划实施天源食品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治理改造棚户区70户,就地新建小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5339平方米、71套(安置 棚户区居民70户)。工程总投资估算87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22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配套基础设施适当补助。
4月30日,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5〕312号文《关于溆浦县大江口搬运装卸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溆浦县按照国家 要求和城市规划实施大江口搬运装卸公司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治理改造棚户区66户,就地新建小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4936 平方米、69套(安置棚户区居民66户)。工程总投资估算74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16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配 套基础设施适当补助。
4月30日,湖南省发改委以湘发改投资〔2015〕313号文《关于溆浦县江源锅厂棚户区改造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原则同意溆浦县按照国家要求和城市 规划实施江源锅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治理改造棚户区122户,分两个地块就地新建,地块一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7539 平方米、90套(安置棚户区居民90户);地块二安置小区总建筑面积(住宅建筑面积)2562平方米、32套(安置棚户区居民32户)。工程总投资估算 172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投资339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由居民和企业多渠道筹措解决,国家给予配套基础设施适当补助。
罗继平律师 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