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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合同案件,法院委托的的鉴定机构做了虚假报告,请问去哪里举报?
一、司法鉴定作假到哪些部门投诉1、投诉司法鉴定人违法可以到鉴定人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司法鉴定人所在地的市、州级司法行政机关,也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投诉。投诉人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方式投诉,并具实署名。投诉人应如实反映情况,投诉内容应详实、具体、明确,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2、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投诉材料后,应当即时填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登记表》。登记表应当载明投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名称)、投诉事项、投诉请求、投诉理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目录,投诉的方式和时间等信息。二、哪些情况下公民可以投诉司法鉴定人员公民可以投诉司法鉴定人员的情况有如下:1、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2、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3、因不负责任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4、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5、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6、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7、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8、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9、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行为。
商丘法律问答顾问
商丘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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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办理交房手续从通知到现在大概两年半时间现在要去办理交房物业要求补交之前全部物业费想咨询一下沈阳物业管理条例能不能不交或者减免?
物业费最多补缴两年。根据物业合同规定的期限而定,逾期不交物业费的时候,物业和业主可以协商在特定期限内把物业费补上,协商不成的,物业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业主方违约除了要补足拖欠的物业费外还要承担违约金的赔偿。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生活中,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从法律上讲是两个独立的法人。物业费是交给物业公司的,而不是交给开发商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开发商的责任,而不是物业公司的责任,物业公司怠于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或国家规定尽管理、维修和养护等义务,可以拒绝交纳物业费。针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维修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费不住可以不交吗物业费不住不可以不交。物业费不是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不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物业费的缴纳时间是有规定的,从业主接房交接钥匙之后开始计算。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营口法律问答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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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约当时说后面会以单次合作形式合作但解约到现在两个月后续没有合作应该要多少违约金?
法律分析:解约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需要根据解约的原因确定。如因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继续履行显示显失公平的,双方未能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或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线的,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一方不履行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并要求解除合同的,则需承担违约责任。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需要根据双方订立合同时是否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
张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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