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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商贸公司工作近7个月,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各类保险。7月工资拖到9月10号才发,现我已于9月4号短信辞职(老板出差在外),我是否要等到一个月后才能离开,今天老板妈妈说必须等招到人我才能走,而且现在8月的工资还未发。请问我现在可以离开吗?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仲裁 2010-09-15 21: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你介绍的情况,你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即随时可以离开。并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以及补交社保等。应该说,这笔钱对于一个劳动者来说也不算少,建议谨慎处理。
  • 这种情况,你不仅可以要求辞职,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双倍工资,并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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