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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近一年班,没签合同,这个月21号提出辞职,本来公司规定提前十五天辞职所以我应该上到6月4号再走人,但是23号下午老板竟然以我不在状态让我早点回去休息为由,告诉我下次上班不用来了,这算辞退我吗?后来我郁闷的走得时候忘了填离职表,当然他守着我都交接好了,可以不用回去填离职表吗?有侵犯到我的权力吗,毕竟是我提前辞职的,到最后像是工作表现不好被炒鱿鱼了似的,谢谢

其他 2015-05-26 12: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建议尽快完善离职手续,避免纠纷。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如果遇到纠纷,建议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按照流程办理辞职手续,以避免不必要纠纷。此外,法律规定没签劳动合同的话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不超过12个月),建议与单位协商。
  • 您好,建议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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