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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前些日子去县城一家汽车维修部加换汽车防冻液,在上地槽得时候,由于油门控制不当,把在车前指挥得师傅撞成小腿骨折断裂,后经住院14天治疗,共计发生医药费9600元,现在已经出院在家养伤,目前涉及到误工补偿问题,对方提出25000元的补偿金,我觉得有点过高,请问律师能否详细解答就这一事故的具体补偿细则,(这名师傅是一位个体汽车修理部)。谢谢!顺祝商祺!

其他 2008-11-22 20: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要看上地槽应当由你开车还是你帮维修部开车,如果你帮维修部开车,维修工人的损害,应当应当由维修部承担赔偿责任; 二、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三、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如果没有定残,误工费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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