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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公司承包了一项工程,公司老板以一定的价格把工程给私人做,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私人又请人为他来完成工作任务,结果在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了,请问这种属于工伤还是属于雇拥呢?由谁为此事负责呢?

其他 2010-11-11 01: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公司属于转包,是不合法的,老板无用工主体资格,老板与受伤工人之间属于雇拥关系;2、如果受伤工人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又未购买过工伤保险的话,则其只能按雇员受害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可告公司、老板及请去工作的人三方,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实践中也有按工伤处理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代表单位有道理,反之,这是处罚单位的理由之一。
  • 您好!属于雇佣关系。由工程公司及分包的私人老板承担赔偿责任。
  • 雇佣关系,由公司及分包的工头承担边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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