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车辆本身是有正规保险、天津牌照的,一直在北京使用,15年1月份车辆借给朋友后,因为北京限行外地车辆,朋友换了个北京的牌照,还我吼,我继续使用中被查获,交警扣留了车辆,我一直打电话催促他们,说让他们尽快处理,一直到6月份等了半年才告诉我说需要拘留12天处罚,让我去接受处理,但是因为我当时在国外没法去接受处罚,所以交警这边就说那你等着吧!我就继续等待,等到7月份没信儿,我就每个月都打电话催促,一直催到12月低他们给我打电话可以办了,说让我第二天就去办理,我的工作很特殊年底根本离不开,他说那你最迟12月28号过来,我说我尽量,因为的确工作特殊能不能过了1月5号之后。结果12月28号我下午打电话告诉他们我去不了了,他们就说那你的车我们就给你报废掉了!我很气愤,本身在我不忙碌的时候我一直催促你们办理可以随时接受拘留处罚,为什么拖了半年都不办理,后来又拖半年才给我处理还必须按照你们的要求时间办理。现在又说没法办理了,我的车要被报废了逾期未处理!我想说这个是他们拖了那么久我天天催是我逾期未处理吗?其次他们有资格报废我的车辆吗?我发票、牌照、所有手续全齐的车辆!我想找个律师帮我解决这个问题!

其他 2016-01-04 11: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 您好,建议咨询交管部门。
  • 你好,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