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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在结婚时买房子时我的父母掏了十万元,男方掏了四十万,是在婚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名字写的是我丈夫的,当时给我家打了一张欠条, 欠我父亲五分之一得房款 ,请问这张条有作用吗 离婚后卖了房子已经增值了很多,请问增值部分我家可以拿到吗?还是只可以拿到十万元?

离婚 2011-02-22 10: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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