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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欠债二十万,一年前他说是去澳门赌输了,为还钱给别人,开了五张信用卡,还曾借信贷公司钱。有一商品房还在供,现在女方想以离婚方法取得房子所有权,可以吗?具体应怎么办?

离婚 2016-06-20 08: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若只是过户到女方名下,意义不大。因为债务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会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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