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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驾车右转时,撞到了原告的车。由于车速不快,所以情况不严重,对方的车应该是维修3件漆和1件钣金。原告开车的车主是怀孕2个月的孕妇,孕妇以受到惊吓为理由,不接受调解,所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传票我已经拿到,诉状由两部分组成:1.人伤部分,原告要求我赔偿医疗费7000,误工费3000,护理费8000,住院伙食补助700,营养费300,交通费600,停车费200,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以及诉讼费。共计40000多元。2.车损部分,车损21000,评估费1000。又由于原告的车是从其他公司租赁的,所以还有车辆停驶期间租车损失费30000元以及诉讼费。共计52000多元。我和我的保险公司是被告。事故发生期间,我在保险投保了车辆全险,包括2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4万多元的车损险。车辆强制保险也有。现在我想咨询的问题是,原告诉求的以上这些共计9万多元的费用中,法院判定下来之后,哪些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哪些是需要我个人承担的。我自己大概需要承担多少钱。谢谢。

其他 2020-03-09 00:4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建议找专业律师写一个答辩状,再根据证据计算出数额。
  •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不肯赔医药费,在医药费没陪情况下我方不签字对方可以提车。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因此,交交警部门应在对其扣留的事故车辆完成检验、鉴定后的5日内,也就是在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5日内,应及时通知车主领取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否则,即为违法扣留。医药费可以找对方理赔,对方的车有保险,交强险和三责险足够赔偿了,所以扣车没有任何意义。
  • 1、误工费用主要看你的收入情况,提供完税证明也是为了证明你的收入情况,一般情况下,误工损失主要以受伤前的收入来证明你的收入状况,所以,虽然你之后未工作,但是依然不影响你的误工费用计算。(前提是你不要说呢离职了) 2、收入证明能和3月份、4月份个税证明结合来用,因为5月份未达个税起点,所以没有完税证明,是完全合理的。保险公司应该支持,你就不用再去开完税证明了,你没有交税,税务上是不会给你证明收入情况的。 3、后续治疗费用可以再实际发生后另行要求,但是,有证据证明具体金额的,可以一次性处理。一般情况可以请医疗机构出具后续治疗费用证明,如果再有效力一点可以再当地司法鉴定中心提出司法鉴定,鉴定后续治疗费用。如果有鉴定书,不管是保险公司还是对方司机,都应该赔偿。 4、个人的人身伤害保险只针对个人发生意外事故,有具体责任人的,保险公司对医疗费用不赔尝。保险始终是补偿原则,除死亡伤残外(死了残了就买多少份赔多少份),医疗费用都只赔偿一份,不会重复赔偿的。伤残方面,意外险的评残和交通事故评残完全不同,如果你能构成意外险的评残标准,保险公司就应该赔偿。 注:你的意外险条款上应该附注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评残标准,如果交通事故十级的话,一般不够,意外险是从七级开始计算的,且标准要严格得多。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积极应诉吧.
  • 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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