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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于2016年向私人房东租赁店面房四间,租赁期五年,已支付半年房租。现因公司发展变动准备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业主提出需要赔偿原先房屋内的装修,请问房东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刑事辩护 2017-03-30 17: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租房子经营是会要对房子进行装修,以便更好的开展商业活动,如果合同中,房东同意你单位装修并且没有约定对装修前原房屋装修进行补偿,那么提前解除合同除了支付违约金外无需对所谓的原装修进行赔偿!除非你的装修破坏了房屋结构造成房屋使用功能的缺失!
    【追问】合约中有约定可对房屋进行装修,并约定如果提前违约需支付三个月房租的违约金。现我公司已支付六个月的房租,房屋已租赁三个月。剩余的三个月房租是否可抵偿违约金?目前房东一直拖着不肯解决,我应该怎样保证我的权益,避免后期遗留问题?
  • 要看双方签订的协议
  • 你们要提前解除合同,如房东不同意,是无法解除的。所以问题不在于是否有法律依据,而在于你们怎么权衡利弊,最小代价解约。
  • 原房屋的装修是否需要赔偿根据你们的合同确定,你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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