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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假如满三年之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愿意会怎么样呢?

其他 2020-08-06 08:1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不想离婚可以协商,如对方起诉建议您委托律师积极应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咨询
  • 起诉后,由法院判决。
  •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的诸多事项达成合意,可以指定离婚协议书并蛋糕有关部门登记即可,如果不能,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到法院请求判离。通常情况下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划分双方的共同财产,然后根据相应的原则,通常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能够进行均分,如果一番更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一方应当照顾另一方的可以由一方适当少分。
  • 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如果是男方经常殴打女方,那么女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不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货车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避免男方转移财产,虽然中诉讼中转移财产行为无效,但实际上处理起来很麻烦,还要形成别的诉讼,况且再出现个善意第三人就更麻烦了。
  •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如果感情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的,
  • 法院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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