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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在世时写有《家庭财产分配协议》,将房产分给5个子女,写明该协议在甲去世后生效,但在甲没去世前,甲的老三在其分得的土地上修建了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问:甲对该部分是赠与还是?如果是赠与,那剩下的其余部分协议是否还有效?

其他 2019-10-01 06: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老三自己修房吗?
    【追问】是的,在其父亲分给自己的那部分修建了新房
  • 以离婚房产分割为例: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 您好,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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