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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离婚五年了,当初唯一的女儿判给了我,房子判给了我,她不用给抚养费。我想请问如果女儿满十八岁了以后,还是由我一个人抚养吗?可以要求她共同抚养吗?

离婚 2017-06-29 21: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是到18周岁为止,18周岁之后如果是这个小孩没有玩能够经济独立的话,那就父母继续给付的话,要父母有这给付能力才行如果没有能力就不行啦。
  • 满了18岁就成年了,没有什么抚养问题了。
  • 我国法律规定十八岁以后自己养自己,除还上高中,否则父母可以不承担费用。你们双方自己协商,法律也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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