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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收了8000块钱的黄金,当时那个人说是他自己的,后来过了一段时间,刑警队的把我叫走了,收了8000块钱,把我放了,说那个人是盗窃,然后检察院过了一段时间打电话说公安局提出了什么监督意见,这是什么回事啊?那我这样到底算不算负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17-08-21 15:4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可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的,具体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吧,和公检法进行及时的沟通。
    【追问】现在公安局和检察院都打电话通知我,把罚的8000块钱都退了,而且当时我也说了不知道那是偷来的赃物,现在到底还负不负法律责任?
    【回答】这个不好说的,需要具体和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沟通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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