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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7月初进的单位,当时发了几件工作服,说服装费在工资里扣,做满一年后退还,还有每月押10%的工资,也是满一年后退还。由于待遇问题,本月底想离职(签的试用合同),请问: 1、收工装费 2、押10%工资 3、18号发工资 合理合法吗?现在离职的话要的回来吗?该向哪个部门求助?

其他 2011-08-12 1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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