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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由AB两自然人投资,资金都到位,工商信息显示AB是股东,但实际资金由C自然人出资,公司实际也由C经营,控制。因债务原因,公司被债权人起诉,法院判决公司偿还债务,并且C及其配偶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在C将原企业资金、库存等财产转移,又以DF两自然人的名义投资成立公司,原公司没注销也无业务开展,闲置在那。AB怕影响自己的信誉,要求C注销旧公司,C不理睬,双方矛盾很大。新公司经营良好,利润可观。有证据证明C控制着新公司。请问,AB能否主张新公司的分红。

股权转让 2018-02-28 18: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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