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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租用单位厂房200平方米,有房产证。层高8米中间打一层隔断变成400平方米。租给一家超市并同意转租,后因楼上无房产证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超市起诉我方经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后又双方各自起诉争取自已利益。因超市还想继续租用该房屋,经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合同签定只租用有房户证的200平米,因楼上无法分隔给超市无偿使用,期限与楼下相同。问题:现超市没有通知我方,擅自将二楼租给他人做出租屋。1.我方能否起诉超市违约。2.出租收益可否追要。3.还有什么可追索的权益。

其他 2018-06-07 14: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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