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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10年!有孩子!想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8-06-25 09: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故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并对孩子的抚养权及夫妻共有财产要求法院予以判决。若有需要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本人进行详细咨询。
  • 你好,可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具体可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你好!那请问他有些家产我是不是也有份呢
  • 只能起诉离婚。
    【追问】那孩子一直在他家!而且如果我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呢
    【回答】没有其他办法。
  • 你好,可起诉要求离婚。如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无法挽回依法可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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