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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跟前夫离婚协议写明,我名下有房,房子归他和孩子居住,他每个月打房贷。五月份因为我有银行贷款逾期未还,银行催收部门就打电话给他和他的家人了,我还了贷款,但是他以此为借口不还房贷了,压了一个月的,银行还贷名字是我的,账户也是我的,我们离婚协议说好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还贷款,如果不还造成征信问题三次的,我就收回房屋,他自行搬离。像我刚刚说的这个情况,我可以收回房子吗

离婚 2018-07-12 09: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建议您把协议有关不还贷造成征信问题可以收回房屋的这一条内容,完整的一字不差的发给我,这样才可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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