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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了别人的钱,不知道干什么用了,怀疑赌博了,现在人联系不上,如果我要离婚需要承担债务吗?婚前我个人名字按揭一套房子离婚的话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9-01-30 22:19 人浏览
共21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婚后男方未经女方同意对外借贷的,该债务未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视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婚前个人出资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的,婚前首付的部分是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还贷的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
  • 债务分割可以双方协议,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至于房产分割问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房屋购买首付资金谁有没有父母出资的情况?按揭的方式如何等等?都会影响房屋产权认定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主张对方返还欠款,一般简易程序3 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 。
  • 按照最新规定,对方要证明你用了,或者他把钱用于你们家庭支出了,否则,不属于家庭共同债务,你不用承担还钱的义务。
  • 借款纠纷一般可以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进行起诉
  • 可以委托律师。。。。。。。。。。。。。。
  • 你好,不需要。
  • 如果离婚不需要承担债务,婚前我个人名字按揭一套房子离婚,不属于共同财产
  • 你好,从您的这个表述来看,首先你爱人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前提条件下对外借款借款,该借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根据现有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来看,上述债务,债权人如没有证据证明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您可以拒绝偿还,该债务属于你爱人的个人债务。另外关于你婚前按揭购买的一套房屋,如果该房屋房产证只有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可认为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夫妻存续期间贷款的还款数额男方可以要求分割。但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属于你个人所有。
  • 你好如果证明不是用于婚后的共同生活那么不用承担这部分的债务证明是婚前个人名义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但具体的婚后还贷部分如何分配还要看书面的证据建议联系律师详细咨询
  • 婚后购买属于共同财产
  • 婚内共同生活的债务夫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的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且不知情的话,可以不用承担责任的。 详情建议你联系律师,由律师为您解答。
  •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应当予以共同清偿!
  • 您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的增值部分属于。。。
  • 您好,如果您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生活,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可能性比较小。婚前登记在您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离婚时就共同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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