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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挂名法人,有债务纠纷,法院要执行法人,幕后老板不愿变更怎么办

其他 2019-05-31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的债务。一般来讲,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新的法定代表人是不用承担的。但是,如果原法定代表人是因为履行职务或者为公司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债务,通过公司以及新法定代表人确认后,可以转到新的法定代表人名下。
  •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 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1、债务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只有房产的,法院应当采取查封措施。
      2、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法院应当依法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如案件标的较小的,不宜查封房产。但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应当对该房产进行查封。
      3、申请执行人有房产线索的,可以向法院提供,由法院调查核实后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
  • 只能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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