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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经营良好,现有人中途想入股,请问股份怎么分配呢?谢谢

教育 2020-08-21 15:46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大股东私自对外转让股权是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确认无效。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拥有优先受让权,大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人应当就拟转让股权数量以及价格书面告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表示不予购买的才能对外转让。否则其他股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无效。  公司章程一般规定修改公司章程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权的股东会会议通过,而对外转让股权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大股东私自转让股权,没有召开股东会,或者还没有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提交的股东会协议中其他股东的签名是伪造的。在此情况下其他股东有权主张法院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
  • 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
    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 载于股东名册。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
    第二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如果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话,股份是按照投资金额和注册资金的比例确定的,利润也是按照股份占有情况按照比例分配的,这个没有什么比较好的说法,直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
    公司注册时提供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中规定了股权分配和利润分配,除非有特殊要求,否则按照正常分配原则即可。
  • 你好,股份分配看你们自行协商,建议签署一份入股协议书,降低风险。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帮你起草
  • 你好,股份的比例是经营者协商确定的。如果你们不清楚,可以和律师说明你们的情况,表述你们的意思,律师可以帮助你们确定股份,起草股份协议。
  • 中途入股可以按增资处理,然后按新持股份确认比例
  • 需要看你是什么身份,才能确定相应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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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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