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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左手食指中指无名指骨折,住院28天出院,现在在家什么都不能做,医生说一年不可以再去工作,后期好了也不可以干重活,现在让单位给我一些生活上,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吗?像我这种情况大概能赔偿多少。

其他 2019-07-25 11: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标准依据工伤认定结果,造成伤残的赔偿内容包括: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 可能构成伤残,应当赔偿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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