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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但妻子消失了,故意消失。我怎么要赔偿,她会付刑事责任吗

刑事辩护 2019-08-22 14:4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
  • 您好!对方离开住所毫无音讯多长时间了?
  •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A.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B.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C.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   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  (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 您好,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的
  • 妻子消失多久了呢?满两年可以宣告失踪
  • 您好,你可以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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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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