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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天前我开三轮摩托车经过路口时被两轮电动车撞了,电动车主人受了伤,事故其实不严重所以交警只是大概了解下情况就走了。两人也未去交警大队办理事故责任书。事故责任估计我是全责。受伤者住了一天院就出院在家休养。已经100天了按道理绝对没问题了。但是我感觉它好像我故意拖着的想法一直不找我处理,拖一天就多一天误工费,请问这样的情况如何处理?

其他 2019-08-25 19: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发生车祸后,经交警责任认定有一方全责的,交警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会给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做和解工作,和解成功,双方就签订和解协议。调解不成功,伤者一方可根据事故起诉侵权一方。
  • 你好,发生车祸的,可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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