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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生孩子,公司规定产假3个月,可是国家规定最少不是158天的吗?这个我没计较,现在马上上班了,主管给我发信息说是由办公室调到车间,还要求加班!之前我的岗位是双休,不加班,也就现在公司的意思是给我调岗降薪,还要要求加班,孩子3个月根本没办法加班,我要怎么办?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有别的什么办法??

仲裁 2019-09-03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对于您提出的第一个产假的问题,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不分孩次,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均增加产假六十日”,您如果工作单位在山东省内,向您说的您应当至少享有158天的产假,对于您少休的产假,您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在劳动仲裁中要求继续休假或给予经济补偿。对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公司要对您进行调岗降薪,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有权利进行调岗降薪,但是也必须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同时根据您的特殊情形,单位给您调岗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您不满意,可以拒绝,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您,希望您能对我的解答进行评价,感谢。
  • 劳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公司规章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 你不同意调岗,如果公司辞退你,你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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