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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保障生猪养殖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请问我们可以在农村刚拆迁的宅基土地上建设生猪养殖地吗?目前当地政府拆迁的农民房后的宅基地使用权还是属于我们自己的。这些地方应该不属于永久耕地吧?

拆迁补偿 2019-09-07 2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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