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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酒店上班,是4月12号去的,8月份我们换了店长,因为和店长和不来所以8月25号申请离职,店长当时问我啥时候不上,我说26号就不上,当时她说不上等于自动离职没有工资,也没和我说不干之前必须交接好,26号开始就没去上班,因为我当时走的第二天陆陆续续每天都有人不干,也和我一样直接写的报告直接不干的,9月初她让一个客房大姐通知说离职的大姐16号回来领工资,我于9月16日回去领工资她说不给发,说我没交接就走,现在都将近一个月了,店里有换新人,而且人不够时还请的临时工,我还怎么连接,所有东西都没拿走,我于9月17号去劳动局写了申请,第二天劳动局的人给打电话说这两天酒店会联系我,但是酒店两天也没联系,我与酒店是签有劳动合同的,我是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吗,劳动局的人也说我们签的合同是不合法的

仲裁 2019-09-19 21: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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