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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了个二手房,现在闹离婚了,分财产。买房的时候我没去,我爹偷我身份证去的写的我的名,和按的他的手印,过户手续是不是不算数

离婚 2019-10-17 17:10 人浏览
共17位律师解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 您好,一般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详情您可以电询
  • 你好,婚后取得的财产均分,婚前财产归个人
  • 您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为您争取
  • 您好,请问是全款购买的吗?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于房产问题,具体要看出资来源情况、房屋产权档案登记情况。关于离婚案件,如果认为夫妻感情破裂又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诉,积极应诉答辩。离婚纠纷,涉及离与不离的问题、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共同债务负担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注意收集保全好相关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一般可以起诉主张
  • 应该算你个人财产,还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最好与律师详细沟通。
  • 您好,如果您认可的情况下是有效的。
  • 你好,可以申请做鉴定,认定购买合同无效
  • 你好算数的。如果属于婚前全款买房,离婚对方是不能分的。
  • 夫妻个人财产:关于夫妻个人财产,《婚姻法》第18条规定了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第19条增加规定了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第 18条规定:“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 只要对方办理了过户,你去没去都没有任何影响,这个不构成理由。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通常就归谁个人所有
  • 个人财产不分割,不属于共同财产国
  • 您好,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子吗?如果是全款买的属于你个人的婚前财产。
  •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为准。
  • 您是说婚前财产购买是否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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