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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因工作与管理发生纠纷,管理先动手打人,我还手,没打到。结果管理手指司法鉴定轻伤二级,公安机关说无法界定未立案。4日16日下午七点发生纠纷,当晚八点左右我去找了管理谈心,都未说受伤,第二天管理上了班下午五点才去县医医院被告之受伤,第三天下午警察询问,现在管理找我垫付5000元医药费,而后提出天价调解赔偿。警察建议我找律师,请问我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10-20 21: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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