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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翁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前段时间我和朋友一块在外面吃饭,吃完饭走的时候刚走出饭店门口一个人骑着摩托车压到我们其中一个朋友的脚,然后他们发生争执打了起来,我们着边鉴定出来是轻微伤,对方鉴定出来是轻伤,然后对方说他身上有一处是被刀划伤的,当时我们其中确实有个人拿了把小刀,但是只是吓唬他们别让他们再打了,并没有用刀划他们,现在让我们赔偿他们5万块钱,我们觉的这样很不公平,我就是想问一下我们如果走法律程序,那里有监控查出来我们并没有用刀子伤害他们,但是确实带的有刀子,这样我们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或者会给予我们什么样的处罚?

争议解决 2011-10-31 16:1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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