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精神病患者的配偶想离婚,但是精神病患者不想离婚怎么处理?

离婚 2020-09-10 19: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协议离婚不成的话,可以准备证据材料等去法院诉讼。
  • 应对通过法院诉讼要求离婚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精神病史者的对方可以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中,是否准予离婚法定理由是我国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具体到本案,则应分析被告的精神病对婚姻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对此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准予离婚。这一司法解释的意见在新修订的婚姻法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这种精神在司法实践中还是普遍应用的。
  • 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行为,如果一方坚持不愿离婚的话,对方很可能到法院去起诉离婚。但是,不是一方想离就一定会离掉,也不是对方不想离就不能离。是否判决双方离婚,是由法院根据事实综合认定二人是否符合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条件,的确没有和好的可能时才判决准予离婚,否则就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不想离时,另一方最好先商量,不成的话再用事实证据来证明你们的夫妻感情已经达破裂程度,没有和好的可能,让法院依法定程序判决准予离婚,对方也没办法。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景德镇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