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十月八日到十二月一日在一家公司上班,俩个月没签合同,老板口头说我的工资2000基本工资➕500绩效,直接按正式员工算,结果拖欠工资双十二才发了十月份的工资,本来是11.20就该发工资的。只给我1440,说是1000➕500最后还按百分之八十算了,现在11月的工资又拖到周日给,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第二个月的工资可以全部追回吗?

其他 2019-12-28 10: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且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现可与工司协商补发,或向劳动部门举报,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