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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姐是一个失独老人,72岁,3年前爱人也去世了。现在重病住院,由我们兄弟姊妹在照顾并承担医疗费用。医生说生还的可能性很小。她有一套住房。如果她去世,其兄弟姐妹有无继承权?姐哥兄弟有无继承权?兄弟姐妹中有去世的其子女有无继承权?谢谢了。

其他 2020-01-02 09:40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您好,对于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的话,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财产分割有争议的话,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程序,主张自己的民事权益。
  • 您好!是的,是有权利的,可以主张的
  • 你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 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处分
  • 你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顺序继承
  • 一般有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义兄弟姐们,祖父母,
  •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您的姐姐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作为其兄弟姐妹是有继承权的。
  • 只有直系晚辈血亲有代位继承的权利,已去世兄弟姐妹的子女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也就是说只有您姐姐还在世的兄弟姐妹有权利继承他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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