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债务问题,我于19年10月17日至19年11月2日共借钱给别人92000人民币,无还21000.还剩71000没有还,当时没有写借条,只是说几天就还,但是过了这么久一直都没有还,现在补了一张借条是三月底还清欠款,多次找她都说钱拿工资还,像这样的情况,如果她愿意重新写借条,把日期改成之前说的19年11月还钱,后走司法程序11月离婚的,现在个人财产不知道有没有,胜述后要怎么拿到钱。

其他 2020-02-04 10: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内借钱离婚后怎么办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借钱虽是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如果出具了借条,应视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归属作出了书面约定,双方的借贷关系成立。
  •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夫妻之间借款有按民间借贷处理,还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这样的争论,在法院审理中会考虑以下方面确定:
    (一)是否实际发生了借款的事实,如仅书写了借条而无实际借款行为,则借款关系不存在。此种情况常发生在夫妻间玩笑时所写,此种借条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的婚内借款。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与支配,该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婚内借款,借款人需要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三)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婚内借款。因借款来源系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形下,应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在离婚时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50%。
    (四)婚内的借款属于贷款人婚前个人财产。因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故借款人应全额偿还借款本息。
  • 夫妻之间借款有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借款协议订立的时间是:婚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用于借款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个人事务。
    (三)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出借的。
    (四)离婚时,这笔借款的处理按照借款协议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处理。
    只有满足上述情况才能够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 你好,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