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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关于公司的问题,想问下是否可以拿到补偿,我与公司签订的日工时的合同,合同是到今年的八月份到期,但是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我当时没有要求交五险一金,所以我的工资都是他们通过ATM每个月转给我的,我是做服务的,公司把我排到其他公司出劳务。一月份的时候公司与我出劳务的公司出现问题,他们的合同到期不能续签,于是就让我回家了,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拿到补偿吗?

其他 2020-02-17 09:2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可以拿到补偿。其一,缴纳社保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其二,企业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给予赔偿。
  •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 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要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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