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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月17日通知我待岗。同同时通知我2月份工资北京最低工资的70%。但我本人春节及节后并未离京,一直进行远程办公。请问 1.2月份工资是否应为全额工资(劳动法规定的待岗通知在一个支付周期内需全额支付工资一项) 2.如果疫情结束继续待岗是否合法?如何才能维护自身权益结束待岗?

其他 2020-02-27 16:49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会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处理。
  • 你好,关于待岗的问题,如果您这边有争议,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去处理
  •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 疫情期间有相关的劳动工资标准,具体可以来律所咨询
  • 一直进行远程办公,需要正常支付工资。
  • 你好,如果无法协商,人社局投诉解决
  • 您好!是可以联系劳动局处理地额
  •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申请仲裁。
  • 如果在家办公的,单位应该正常支付工资。
  • 你好。 这个问题已经非常明确,根据北京人社以及人社部的一系列针对疫情的文件。对北京而言,二月份工资一定是正常发放的,如果待岗的,只能从3月份开始(一般是四月份发三月份的工资)才能按照你说的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如果员工是在家办公的,需要按照原有标准正常发放。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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