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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买的期房,签的《商品房购房合同》,92平米,首付20%,其余商业贷款,银行接受申请,批贷要到房子封顶。2011年10月封顶,因为北京2010年房产新政出台,此时,银行90平米以上的房子首付提到了30%,贷款申请没有批准,要求增加首付到30%,但是我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想退房,开放商要收违约金,请问这合理吗?合同上对未批贷退房没有约定。

其他 2012-01-07 10:0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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