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2010年6月13日签购房合同购商铺一间。首付50%,余款办理银行按揭。合同约定2010年11月30日交房,但至今我还没有收到房! 合同约定有违约金赔偿:“每日万分之2”。但现在开发商不认违约金!理由是他们没有拿到银行的房屋余款。银行方面在我于2010年6月13日提出贷款申请后于该年8月就做出批复,却由于开发商不能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而没放款!开发商却狡辩是“新政”造成银行此举。反正就以没能拿到全房款为由拒付违约金! 请问法律能支持我索赔违约金吗?

其他 2012-02-02 11: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