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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我去别的岗位。待遇比以前低了。。我该接受吗

其他 2012-06-04 19:2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不同意,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咨询请联系我。
  • 1、劳动者和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工作岗位的;如解除合同的,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具体请咨询本律师
  • 您好。公司违法,您可以要求恢复原岗位及原待遇,如果公司依然要变更,您可申请仲裁。
  • 你好,你可以要求单位按原合同继续履行,否则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如需进一步帮助欢迎联系本律师.
  • 您好,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平等自愿、一致同意。否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无效,如果因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给一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擅自变更劳动条件,劳动者如果不接受,公司则需恢复到之前的劳动条件,否则劳动者有权解除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接受由你来决定。如果你决定不接受,则有关公司擅自变更劳动条件的证据需要收集,比如职位的变更和待遇低的证据等。
  • 可以离职。
  • 您好,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平等自愿、一致同意。否则劳动合同的变更无效,如果因为劳动合同的变更给一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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