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株洲一家快印店工作,进公司大概一个月后公司派了人事部的经理过来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在公司签合同的时候都已经快晚上12点了,经理急急忙忙的催着我们就签了,当时有两份合同,一份是做满三年才可以拿到扣除的3000元押金,另一份是,按公司的规定去参加星级考试,考试的内容和规定也是同公司制作的,如果通过了一定的星级才能拿到押金。其它的内容就没有细说,当时经理摧的很急我们就都没有细看。但签完同合后,我们说我们要一份,他的理由是“怕我们保管不好,弄丢了”。 后来几个月会连续的在我们每月的工资上扣除300块的押金,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忽然没扣了。可能由于押金没有完全扣完但也大概扣了1500的样子,而且我们是在分店总店是在长沙。过年的时候老板和员工一起开会,他说今年五月份的样子会将押金退给我们。现在我在这家公司已经工作了一年多了,由于公司的一些规章制度我不能接受,比如:扣除员工工资,请病假都很难,上班时间很长而且也没有加班工资……(上班分三班倒:早班是早上08:30到18:00、中班:上午10:00到20:00、晚班12:00到22:00(虽然这是规定的时间,但其实一般很少能按规定的时间下班,特别是上晚班,有时候还有可能要加通宵的班一直到第二天早班,没有加班费只有七块钱的餐补费)。 我现在想离开了,可是公司可能会不退还我原有的押金,我前不久找人事部的经理说过这事,我说他们连个押金条都没有,害我们现在连自己具体扣了多少押金都不知道。而他的理由是,给押金条给我们,怕我们保管不好,现在是公司在替我们保管……我想请问一下,像我现在这样的情况还有可能拿到扣除的押金吗?我现在还没有正式提出辞职,想先问清楚了再来做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只在确定就交辞呈等一个月就走。

不正当竞争 2012-07-23 10: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