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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把户口迁回原籍

离婚 2016-03-23 18:4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
  •   1、该前提下,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起诉状等,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参看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  2、要求解除当事人双方的“同”居关系,并对共同生活期间的债(务)权等,做出判决(可以聘请专业人士代为办理);  3、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当事人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挂靠。  一,户口迁回原籍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请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 到原籍的户籍管理处询问一下
  • 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 你好。你和丈准备离婚了没办离婚证 ,你想把户口再迁回原籍,如果你在原籍有房产,你可以将户口落到该房产上,是不需要离婚证的;但是如果你是以离婚为理由,办理户口迁移的话,是需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明才能办理的。 迁移户籍,和婚姻状况关系不是很大。 楼主持户口簿,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到原籍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如果是跨区域迁移,就要先取得原籍地户籍机关的准迁证。
  • 您好!请咨询迁入地派出所。
  • 你好。你和丈准备离婚了没办离婚证 ,你想把户口再迁回原籍,如果你在原籍有房产,你可以将户口落到该房产上,是不需要离婚证的;但是如果你是以离婚为理由,办理户口迁移的话,是需要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明才能办理的。 迁移户籍,和婚姻状况关系不是很大。 楼主持户口簿,到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迁移证,然后持迁移证,到原籍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如果是跨区域迁移,就要先取得原籍地户籍机关的准迁证。
  • 您好,这种情况一般拿判决书原件及生效证明,去民政部门解除结婚婚姻关系,再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 到原籍的户籍管理处询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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