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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乘我姐夫摩托(无牌无照无安全帽)被迎面而来的零牌小车撞成膝盖骨折,交警责任书认定对方违法占道第48条是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我方违法安全发第8条 承担次要责任,请问这个对方主要责任最少承担比例是多少?

其他 2011-04-18 06:1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责任比例三七开,对方应优先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不足部分对方负责赔偿70%,如有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律师,
  •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主责承担百分之七十,次责承担百分之三十。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八十,机动车次责,机动车一方承担百分之四十。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额度内进行赔付,不足的部分,由双方按照责任承担。
  • 一般主次责都默认为三七分,即使交警裁了二八,保险公司也只按三七赔(商业险),交强险赔偿不分主次责,有责就赔,你的医疗费1万以内由对方交强险全额承担,超过1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划分;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如果评残)等都在对方交强险死亡伤残项下全额赔偿(限额为11万,这些项目已足够赔付),不需要你再承担。
  • 事故责任的划分,是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各方当事人的责任的。而在责任划分中,全部责任和无责任是相对应的,也就是说一方在负全部责任时,他方不承担事故的责任。若是对认定不服,可以在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 承担60%以上,具体比例要依照案情确定,
  • 有多种比例,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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