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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93年付款在上海买的房子,因当时已是香港身份,所以用姐姐的名字。现在我姐姐非说我送给她的。可我从没说过。并且99年时大哥和我姐,我签名写了个协议,写的很清楚出资物权都是我的,只是名字用她的。因我姐没结过婚,并且她已经67岁,我担心现在不说清楚,以后麻烦。她现在主要不承认那个协议,非说我送她的。我想咨询他说赠送是否需要赠送举证

离婚 2013-02-22 21: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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