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昨天在网上无意中看见了自己的照片被人用日志发表出来,其中内容包含不健康的,转发次数近达3000次,现已向腾讯申诉,请问我该如何要求赔偿

肖像权 2014-04-03 16:3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需要向发文章的人要求相应赔偿,若腾讯没有及时断开或者撤销,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 你好,为防止证据灭失,建议先到当地公证机构做证据保全,然后起诉
  • 您好: 首先:如果您的照片被他(她)人上传到互联网上并且被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的您可以首先向腾讯申诉声明,照片系你本人,被他人恶意用作配图要求删除,如果申诉未果则应保全证据以备诉讼只用。 其次:如果照片所配文章属于损害公民名誉内容的则可能涉嫌侵犯名誉权。 肖像权属于人身权利,其含义包括以下三点内容 一、肖像制作专有权:即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二、肖像使用专有权: 即肖像权人本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这需要与使用人平等协商,签订肖像使用合同);也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三、肖像利益维护权: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第一百条 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 希望是对你有所帮助!
  • 您好!我建议您先与腾讯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肖像权
  • 我建议您先与腾讯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肖像权
  • 如果日志还在的话,尽快找公证机关固定证据,然后起诉
  • 先和公司协商。
  • 收集证据,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权,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 没有确定标准可协商赔偿数额。
  • 需要查明侵权者,然后向法院起诉
  • 可以先协商,要求腾讯公司删除,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具体可来电咨询。
  •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可要求赔偿财产损失及精神损失。
  • 您好!我建议您先与腾讯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话,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您的肖像权
查看全部13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