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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区小,共56户,我家小区一共9楼,每层楼3户人家,9楼过去只有1户人家,我家在8楼,我家屋顶是9楼住户买了的天台也就是屋顶,本来是公共面积,物管{开发商}私自卖了,现在我家卫生间漏水,找物管,物管说现在已经10多年了,建筑商保3年,3年已过,物管里的大修基金又用完,物管现在没钱,他们现在都是义务管理,让我找9楼住户,因为9楼住户买了天台的使用权,我找9楼住户,9楼不认账,说天台只买了使用权,没买产权,我8楼漏,是因为开发商的现浇热胀冷缩产生缝隙淌水而漏,由物管负责,与他无关。物管推在9楼住户,9楼推给物管。请问各位专家,我该找谁承担漏水一事。

其他 2013-07-23 12: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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