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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外地打工的我现在经介绍想私下领样一个孩子请问怎么可以证明我是合法的。\r\n

离婚 2013-12-16 2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r\n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r\n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r\n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r\n(一)丧失父母的孤儿;\r\n(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r\n(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r\n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r\n(一)孤儿的监护人;\r\n(二)社会福利机构;\r\n(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r\n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r\n(一)无子女;\r\n(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r\n(三)年满三十五周岁。\r\n第七条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r\n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r\n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r\n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r\n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去民政部门领取
  • 办理领养手续。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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